作者:
极简大道
时间:2022-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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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家长与老师因沟通不畅而对学校管理产生质疑并要求转学,后起诉学校侵权赔偿的案件,经一审、二审均未获法院支持。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原告之子刘某在被告学校一年级就读,班主任建议学生家长购买课后练习册书籍,以便孩子课后练习,并表示由家长自愿购买。后班主任在检查作业时发现原告之子因家长没有为其购买书籍未做作业,便让刘某站立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说了“黄冈才多少钱,都舍不得买吗?”原告听孩子告知此事后,于当晚同班主任老师沟通时责备老师不该对孩子说:“你家就那么穷吗?几本书都买不起!”,并要求转班。老师向原告解释要求学生练课外作业的出发点是让他们从小养成做作业的习惯,同时表示以后会尊重家长的想法,不会强求,并认为原告没有为孩子转班的必要。原告与老师沟通转班未果后,向学校申请要求转学,校长建议其按程序向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2017年11月,原告之子刘某转至另一小学就读。原告认为其要求为儿子转班不成,导致无奈转学,造成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也因班主任老师“我可以严格,但也可以管很松”的言语对被告的教育态度和质量产生疑虑,不再信任学校,故向法院提出侵权赔偿。...